返回列表来源:admin 发布日期:2022-11-24 | 浏览次数:401
宝舜(河南)新炭材料有限公司新型炭材料余热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于2022年6月编制完成,并于2022年6月18日,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与会的专家采取书面的方式提出验收意见,意见明确: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相关规范要求,专家组认为建设单位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及环保审批的环保措施及相关要求,验收报告编制基本规范,方法较合理。在落实专家意见后,同意本项目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我单位已按照专家意见对宝舜(河南)新炭材料有限公司新型炭材料余热发电项目进行完善,符合环保验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内容见如下:
(1)宝舜(河南)新炭材料有限公司新型炭材料余热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宝舜(河南)新炭材料有限公司新型炭材料余热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3)宝舜(河南)新炭材料有限公司新型炭材料余热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宝舜(河南)新炭材料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