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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舜(河南)新炭材料有限公司生物油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返回列表来源:admin           发布日期:2022-01-10     |     浏览次数:281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4号)规定要求,现“宝舜(河南)新炭材料有限公司生物油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

1、建设项目简介

本项目位于安阳市新型化工产业园铜冶片区核心区宝舜(河南)新炭材料有限公司,项目投资1200万元,属于扩建工程,主要建设2一体式回转窑式热裂解炉,年加工2万吨废轮胎橡胶胶粒制取生物油,产品方案为裂解轻油9772t/a、裂解重油514t/a、炭黑7940t/a、裂解不凝气(燃料气)329.6m3/a

2、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原料上料废气、进料废气、裂解炉燃烧废气、炭黑负压收集废气、炭黑打包废气,以及罐区无组织排放废气。

   1)上料及进料粉尘

本项目裂解用原料为3~5mm的废轮胎胶粒,采用吨包包装,工程采用负压上料器将原料抽送至密闭的原料仓内。本项目原料负压上料气量为480m3/h、上料速率约为3t/h,上料废气中粉尘浓度为3125mg/m3,废气中橡胶粉尘经负压上料器自带的高效覆膜滤袋过滤器过滤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为9.4mg/m3

生产时原料由裂解设备自带的负压输送器将原料筒仓中的胶粒输送至裂解设备密闭进料仓内。本项目单台裂解炉负压进料气量为240m3/h、上料速率约为1.5t/h,进料废气中粉尘浓度为3125mg/m3,废气中橡胶粉尘经负压上料器自带的高效覆膜滤袋过滤器过滤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粉尘排放浓度为9.4mg/m3

原料上料及进料过程有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满足《2019年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中颗粒物小于10mg/m3的要求。

2)裂解炉燃料废气

本项目裂解炉燃烧器均为低氮燃烧器,燃料气由厂内燃料气管网供给,单台裂解炉燃气消耗量为175.2m3/h。厂内燃料气管网中燃气成份主要为净化后的焦化煤气及本项目正常生产后的裂解不凝气,燃料气中硫化氢含量小于20mg/m3、总硫小于90mg/m3。经类比及计算确定本项目单台裂解炉废气排放量为2200m3/h,废气中污染物排放浓度为烟尘10mg/m3SO214.3mg/m3NOX100mg/m3,能够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2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要求,同时满足《2019年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颗粒物10mg/m3)的要求。两台加热炉废气由120m高排气筒排放。

3)炭黑负压收集废气

本项目炭黑负压输送风量为200m3/h、输送速率约为1.5t/h,进料废气中粉尘浓度为7500mg/m3,废气中炭黑粉尘经负压输送器自带的高效覆膜滤袋过滤器过滤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粉尘排放浓度为7.5mg/m3,满足《2019年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中颗粒物小于10mg/m3的要求。

存储在筒仓内的炭黑采用自动包装机包装后外售,自动包装机下料口自带有除尘接口,包装过程产生的微量粉尘经自带除尘设施过滤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4)罐区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

本项目将罐区小呼吸废气及装卸车物料进罐时产生的大呼吸气采用管线收集,收集的废气并入现有工程罐区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一起送现有焦化加热炉焚烧。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裂解轻油油水分离器排出的含油污水(W1)、循环冷却系统排水(W2)。

本项目0.18m3/d的生产废水依托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现有工程冷、切焦补水系统,不对外排放。本项目生产所需循环冷却水量为400m3/d,依托现有循环冷却水站提供,现有工程循环冷却水站采用脱盐水,根据核算本项目依托新增脱盐废水0.3m3/d、新增循环系统排水0.48m3/d,这部分废水近期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远期随全厂生活污水及脱盐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进入园区普通工业废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得到的中水由中水管道送回本厂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水。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裂解重油中间罐罐底清理出的油泥、裂解不凝气依托现有焦化煤气脱硫装置处理新增的脱硫粗盐、更换的真空气泵负压输送设备过滤滤芯。其中脱硫粗盐及油泥属于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过滤滤芯属于一般固废,随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4)噪声

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真空气泵、风机等。其噪声源强为75~90dB(A),通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等措施,可以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河南省相关产业政策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各项污染物指标均满足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宝舜(河南)新炭材料有限公司生物油加工项目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所有公众。

三、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并通过下述联系方式直接向建设单位反馈。

1、公众意见表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2、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称:宝舜(河南)新炭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新型化工产业园铜冶片区核心区宝舜(河南)新炭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部长

联系电话:0372-3269085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其他合理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

1、电子版报告书连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w9Yq7SzdMKRLZMuP7KU2g

提取码:cy4t

2、纸质报告书获取途径:宝舜(河南)新炭材料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372-3269085


                                  信息公示单位:宝舜(河南)新炭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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